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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微语】多地立法处罚“马路低头族”

中国城市报     2023-06-07 23:08:1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背景: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决定》,其中一条新规备受关注:“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不浏览手持电子设备。”近年来,浙江除宁波外,温州、杭州、嘉兴,包括福建厦门等,多地均开始用立法的方式对“马路低头族”说“不”。不少网友表示,希望能早日唤醒“马路低头族”的交通安全意识。

@刘文存:交通执法部门有了“条例”的尚方宝剑,才能对交通的参与方依法实施有效管理。新法规出台会对“马路低头族”形成威慑效应,行人低头看手机影响交通,也不会像过去那样被视为“弱者”有所偏袒,祛除了“马路低头族”的侥幸心理,真正做到了交通法规面前人车平等。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适合当下交通管理的举措。

@赵超群:“马路低头族”发生交通事故的报道屡见不鲜,要避免这类惨痛事故发生,必须吸取教训,应警钟长鸣。多地立法“亮剑”正当其时。以法律手段对“马路低头族”进行必要的惩戒,正是以法治方式为社会树立文明标尺。只有让尊重生命、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成为行人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才能最大限度避免悲剧发生,为行人人身安全和公共交通安全保驾护航。

@光明网:治理“马路低头族”,法令严厉一点无可厚非,但绝不是“一罚了之”。不管是文明守则的倡导,还是相关地方的立法处罚,其出发点和归宿均在于增强行人的安全意识。说到底,所有外部的约束,都应作用于人们的内心,并最终通过唤醒人们的良知善行和规则意识,产生外部效应。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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