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疑给幼儿喂避孕药”造谣者被刑拘 律师分析平台该担何责
6月19日,在一个名为“反渣小分队”的小红书群聊内,有网友自称是名幼师,利用职务之便给幼儿喂避孕药,引发高度关注。
20日,小红书方面回复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称,出现舆情后,平台第一时间进行了相关账号的封号处理,并且把线索上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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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太原警方发布通报回应小红书上“女幼师疑给幼儿喂避孕药”事件:涉事的网民“小问题水”真实身份为30岁的男性田某,其本人并非幼教,本人及其亲属均无幼儿从业经历,也未发现其有购买避孕药的情况,本市也未发生给幼儿喂避孕药的相关情况。该人为吸引眼球,于6月19日在社交平台发布相关言论,随手注销昵称隐匿。
太原警方称,目前犯罪嫌疑人田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于该事件背后的责任划分,受访律师对贝壳财经记者分析称,该事件“造谣者”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至于平台方面,律师指出,小红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对发布虚假信息的用户进行封号并报警,依法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造谣者“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针对警方的通报结果,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律师、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赵占领律师均对贝壳财经记者分析称,根据《《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这起事件中,小红书的男用户谎称自己是女幼师,又编造了每天给幼儿喂避孕药的虚假信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赵占领说。
赵虎也指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警方对责任人进行了刑事拘留。“根据《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目前来看,警方最有可能适用的是“寻衅滋事。”赵虎同时表示,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要对自己发布信息、传播信息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此这个事件的第一责任人不是平台,而是具体的发布这个信息或者发布这个谣言、传播谣言的具体的人。”
平台“应该履行网络安全义务,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
谈及平台方面的责任,赵占领指出,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九类信息,其中包括“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一旦发现此类违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在这起事件中,小红书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及时对发布虚假信息的用户进行封号并报警,依法履行了法律规定的义务,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赵虎也指出,平台本身应该履行网络安全义务,建立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设置合适的举报方式,当有用户举报某些违法或者侵权的信息时,应该及时地删除。与此同时,平台也应该有自我检查的机制,“对于一些特殊的信息,尤其是浏览量非常高的,或者信息是侵权违法的,应该主动进行甄别筛查,对于能确定侵权违法的,应该及时删除。”“如果它履行了这样的义务,基本上也就没有什么法律责任了。而如果平台不设置相应的机制,而是任由这种侵权违法的消息满天飞,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则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孙文轩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