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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恶劣!两次报送虚假材料,证监会:撤销福建天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环球关注

红星新闻     2023-05-21 18:28:07


(资料图)

↑资料配图 图据IC Photo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经证监会调查,福建天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福建中金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信息公司)系福建天信全资子公司。就中金信息公司利用“中金在线”网站开展“VIP圈子”业务涉嫌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事项,福建天信于2018年3月6日向福建证监局提供《情况说明》(以下简称《3月6日情况说明》),明确表示其对中金信息公司在“中金在线”网站内使用“天信投资”名称、使用公司投顾名字、网站与用户协议书中出现“天信投资”名称等情况并不知情。福建天信及其投顾人员均“未参与中金在线相关业务”“未参与子公司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图据证监会官网

2018年4月9日,福建天信又向福建证监局提供了《关于“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业务的说明》(以下简称《4月9日情况说明》),其中提到,“‘中金在线天信VIP圈子’是我司与中金在线共同建设收费社区。中金在线负责网络平台的建设、维护和推广,我司负责VIP圈子的内容维护和管理……”

2018年4月12日,福建天信再次向福建证监局提供《关于天信在中金在线开设VIP圈子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4月12日情况说明》),相关说明涉及福建天信与涉“天信VIP圈子”业务有关圈主签署的110份《VIP圈子协议书》等材料。

期间,监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司法部门。根据司法机关终审判决及福建证监局行政调查,福建天信未实质参与中金信息公司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天信VIP圈子”的运营。福建天信于2018年4月先后两次向福建证监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与查明的客观事实不符,存在虚假陈述。综上,福建天信先后两次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含有虚假陈述的情况说明,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证监会认为,福建天信的行为构成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所述的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文件、资料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并且情节严重。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撤销福建天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编辑 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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